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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十年來, 我比一般人有多一點點的訴訟經驗。

要感謝非常照顧我的陳顧問和陳太太,我們非親非故而他們願意在法律上給我意見和支持,真的是我的幸運!

前言。

一) 事件發生 (我擷取一下網路新聞, 裡面的內容經過媒體審核過, 比較公正。 文末也有連結到兔包對事件的發表)

2016-7-9 網路新聞
https://tw.mobi.yahoo.com/news/%E6%8F%92%E7%95%AB%E5%AE%B6%E6%80%92%E6%8F%AD%E9%81%AD%E7%9B%9C%E5%9C%96-%E7%B6%B2%E5%8F%8B%E9%85%B8%EF%BC%9A%E5%A5%B3%E7%89%88%E4%BA%BA2-020400503.html

二) 那,跟我有啥關係呢?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139297612941244/posts/517946211743047?sfns=mo

嗯, 因為這位高雄的小包仔媽也對我們的產品下手。只是我們做生意以和為貴,沒有想要跟她周旋。 

但是, 看到兔包的揭發實在太驚心, 而且還有其他插畫家被仿畫風抄襲。所以, 我也在自己的粉專上分享心情。

三) 然後, 106年農曆過年前就收到這個刑事傳票。 因為碰到過年, 就延後到3月才赴高雄開庭。

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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